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28岁的福清男子曾某在莆田涵江打工,今年7月,他到朋友林某家做客,见其不在家且大门没关,于是便独自进入林某家中等待。其间,曾某找茶叶泡茶时,发现林某抽屉里放着一个黄金手镯和一条铂金项链。见财起意的他将两件金饰迅速拿起,就转身离去。随后他将金饰以5630元的价格卖给江口的一家金行。
林某发现金饰被盗后,立即报案。曾某很快被警方抓获。近日,曾某因犯盗窃罪,被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