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日报
近期,准生证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不久前,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就地办理“准生证”。但不少人反映,流动人口仍难就地办理“准生证”。一些地区规定,推迟一个月罚300元,如到生之前才办罚3000元,个别地方甚至罚上万元。专家质疑,在准生证难办的背后,这项公共服务已经异化成权力寻租的工具。
媒体人曝办准生证屡遭刁难
地方政策“打架”加剧“办证难”
再有一周左右,在北京工作的媒体从业人员高明勇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回顾起办理准生证的戏剧性经历,他连称“伤不起”。
“我和爱人原籍河南,后因上大学、工作,我的户口留在江苏省南京市,她的户口因故留在家乡一个城市。”高明勇说,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前的中国流动人口中比较普遍,办理准生证最常用的办法,是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经事先打听,他们准备好了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我和爱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各自所在单位开具的‘初婚未育无抚养’证明信,以及我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初婚未育无抚养’证明信。”
因为是头胎,晚婚晚育,条件合法,材料齐全,高明勇以为事情进展会很顺利。不料,一上来就被“卡”住了。高明勇爱人所在的河南某市计生政策规定,办理准生证,需要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加盖男方户籍所在地辖区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的公章。但是,南京方面告诉他,南京规定不在南京市以外地区的公文上盖章,只能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信。两地都坚持要按“原则”办事。高明勇岳父几次到所在地计生办办理未果。
高明勇想回南京办理,但被告知,他是集体户口,根据规定,只能由女方出具准生证,男方负责提供材料。
高明勇又想到自己的原籍——河南的另一城市。当地计生部门告知需要加盖13个公章或签字,分别是5个村民代表、村计生干部、村主任、村支书、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分管的副主任、主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乡长等。高明勇父亲“弄到”第九个签字的时候,家乡计生部门负责人告诉高明勇,他和爱人的户口需要迁回原籍才能办理准生证。
一条微博引发集体吐槽
感到走投无路的高明勇,一气之下上网发了一条微博:“别再逼我。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要给你个说法。”微博一天之内被转发近千次,评论近300条,许多人尤其是户籍不在本地的人,对于准生证办理的难度都感同身受。
来自上海的一位网友给高明勇留言:“2008年办理准生证,分别到两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档案管理部门、街道先后盖了六个章,在区卫生服务中心盖第七个章才总算办了下来,其间遭遇刁难不断,一度急出鼻血,当时妻子已怀孕两个多月。”
随着高明勇所发的微博传播得越来越广,事情终于有了转机:有个朋友看了高明勇的微博之后,帮他联系了当地政府,政府出面协调,高明勇带着近七个月身孕的妻子回河南办下了准生证。
高明勇在微博上“晒”出了这张来之不易的准生证后,没想到,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竟然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们向我道歉和感谢。道歉是针对我办证过程中面临的种种不便,感谢则是因为我在表达办证难的问题时一直都很克制和理性,而且他们说我的遭遇对计生委的工作也有帮助。”高明勇说,“通过和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接触,我发现,其实国家计生委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们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也掌握得非常透彻,各种各样的情况都很了解。他们也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更合适的机会。”
“简化准生证办理”只能在新闻里?
一些地方“计生”成了“生意”
准生证由来已久,要从根本上解决其“难办”的现状,还面临诸多阻力。
就在国家计生委关于简化办理准生证的通知下发不久,人民日报记者在走访北京回龙观办事处询问“通知”的有关事宜时,竟然得到了这样的回答,“你是看新闻看到的,那是新闻,要到我们这儿,那就得等”。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向记者分析,现在人们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离现象比较普遍。准生证办理过程当中,很多地方都要求基层的两级到三级组织,分别盖章,这就导致无数个链条无数个节点,几十个节点就有几十个公章,使得夫妇双方为了办理准生证弄得精疲力竭。
杨教授说,另一方面,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寻租现象。在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相关规定中,要求按照不同的人群,分别设定不同的管理,比如办理的时间节点,规定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办准生证,没有在这个时间点办理就要罚款,这种罚款的存在,导致地方对“严格监管”兴趣大涨。
高明勇在他长达数月办理准生证的过程中也注意到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本来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准生证,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
“有的地方就是这样的,比如规定,办理准生证推迟一个月罚300元,你过期不去办也没人提醒你,如果到生之前才办下来,可能要罚3000元。还有的地方,如果孩子出生之前没有办准生证,等孩子生下来上户口需要补办的时候,一次性罚个上万元。”高明勇说。
高明勇认为,目前办证难主要源于各地规定不统一,衔接困难,“生育服务证”被异化成了“生育许可证”,隐约出现将“计生”作为“生意”的苗头,一些小概率事件缺乏救济渠道,目前在制度层面还很难破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