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关注理由:福州不少楼盘,因为物业费上涨,导致物业纠纷不断。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物业费超政府收费标准上限。福州市规定,物业一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收取0.66-0.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收取1.21-1.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收取1.32-1.76元/平方米;超高层(100米及以上)住宅可在高层住宅标准基础上另加15%。但目前许多高层住宅物业费按照2元左右/平方米收取,有的小区物业费甚至超过3元/平方米。律师表示,相关部门应对物业收费进行审查,对超出标准收费的应要求其降低费用,并予以处罚。
物业称经营亏损所以猛涨物业费
位于闽江大道的某高档小区,因为物业费涨价,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小区业主林先生说,自己买房时,物业合同中约定的高层住宅物业费每平方米1.7元。没想到的是,物业在今年7月,将高层住宅物业费提高到每平方米2.1元,而明年,高层的物业费将提高到2.5元,两次提价后,已比合同价格高出近五成。
仓山区物价局向记者证实,曾多次接到关于该小区物业费涨价的投诉,目前物业公司确是按2.1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调查时物业称,由于成本上涨,导致亏损,所以涨价。
据介绍,物业公司于今年5月1日至7月15日在小区内采用发放《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开展“物业服务费提价”意见征询活动,共发放469份,回收373份,回收率79.53%,同意服务费提价的有331户,同意户数占总户数比例51.4%、同意户数的总面积占小区总面积比例51.66%。征询结果同意物业服务费提高的业主户数和面积数均已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双过半)”要求。
但这一调查结果,被部分业主质疑不够透明。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份所谓的《意见征询表》,主题是对服务满意度的征询,只在页面最下行列了一条:你是否同意提高物业收费?给出两个收费价格2.1元和2.5元让业主选择。不少业主误以为是满意度调查表,直接签字,并没有意识到涨价。
仓山区物价局表示,已对该小区物业处下发整改通知书。
涨价后的物业费明显不符相关规定
部分业主抵触情绪最大的,在于涨价后的价格,明显不符合政府的相关标准。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物业一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收取0.66-0.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收取1.21-1.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收取1.32-1.76元/平方米;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二级、三级的收费标准,价格更低,一级的价格是目前最高物业费价格。”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开发商按要求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并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与物业企业在相关合同中对服务内容及对应收费标准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政策,从2007年6月起,福州市价格部门不再对单个物业小区逐一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费超标已成普遍现象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超标已经是普遍现象。如今许多新建小区,对于高层带电梯住宅物业费按照2元左右/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更有小区规定高层住宅物业费超过3元/平方米,这显然超出了一级服务收费标准。记者在金山走访了另3个小区,这3个小区的高层住宅物业费已涨高至2.2元/平方米、1.95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
而在售的许多楼盘的物业费更是普遍不便宜,记者昨日询问多家在售楼盘的售楼部,发现均超标。在福州五四北正在热售的某小区,售楼小姐告知这里的物业费为1.98元/平方米;在福州万象城附近一在售的小区,记者得悉,这里的物业费为2.8元/平方米;另外,记者在福州白马路某小区了解到,这里的高层物业费则达到了3.8元/平方米。
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已接到不少类似投诉。福州六一路上某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曾达到2.5元/平方米,被台江区物价局责令整改。
许多业主质疑物业收费太随意
对于物业费的普遍超标,物业公司的说法是成本上涨导致物业费不得不涨。福州一家知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人力成本占了公司的很重比例,除此之外,水、电、气等各种成本都在猛增。
业主们普遍不明白物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新小区物业费的价格是在买房时通过前期物业协议定的。但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买房时业主处于弱势,根本没有议价空间,物业说多少就只能是多少。
福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订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时,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协商,重新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则明确表示,按照《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如果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只能按公布的指导价收费,即便是调价,亦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审查,对超出标准收费的要求其降低费用,并给予一定处罚,物业乱收费现象才能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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