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福建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的两名海警战士在检查一艘走私货船时,不法分子拒绝检查,还与这两名海警战士扭打在一起,其中一名战士落水溺亡。近日,长乐市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凶手有期徒刑5年,附带民事赔偿51.5万余元。
据了解,2005年12月5日下午,福建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二大队派人前往长乐营前闽江河段侦查在该河域接驳走私柴油的船只。
当晚7时许,海警雇乘欧某中的小木船巡查停泊在营前锚地的一艘货船时,发现一艘水泥船在旁接驳柴油,遂吩咐欧某中驾小木船靠近并将缆绳铁钩挂上水泥船船舷。当两名海警登上水泥船,出示证件并报明身份,要求接受检查时,被告人林某钦及邹某强(已判刑)不予理睬,解开水泥船与货船接驳的缆绳,驾水泥船拖着海警的小木船驶离。海警见状急忙跳回小木船,要求停船检查。被告人林某钦及邹某强为摆脱海警乘坐的小木船,持竹篙攻击两名海警,并分别跳到海警乘坐的小木船上,与海警扭打在一起,被告人林某钦在与其中一名海警争执过程中,致其掉落水中。被告人林某钦及邹某强等趁机驾驶水泥船逃离现场。2005年12月11日下午,落水海警的尸体被发现并打捞上来,经鉴定,系溺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