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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新价”要算在明处
监管部门逼药商“返点” 这是什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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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新价”要算在明处

 

N邓海建

据今年11月公布的国务院第628号令要求,从明年1月1日开始,已实施61年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将取消,乘客不再被强制购买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火车票价也将随之下调,但乘客是否能自愿购买保险、是否有新的赔偿方式和规则,目前尚需等铁道部的统一部署。(12月23日《华西都市报》)

火车票要降价了,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令人费解的是,眼瞅着火车票“新价”就要呱呱落地,强制险剥离后车票价格的计算规则却仍在猜测中。

业内人士的说法是,这次降价不是简单地从票面价格剔除2%,于是,“同步下调1%左右”就成了主流的意思。但火车票票面价格由基础价格、附加费和空调费等多种价格构成,不同席次、等级的火车票价格构成因素不一样,具体到各自的票价上,剔除的2%强制险究竟是多少、应该降价到怎样的水平、原来的“基础价格”度量衡何在……凡此种种,到目前为止还语焉不详。

火车票“新价”平摊到每张票上的数字变化,也许只是几毛或一两元钱,但集腋成裘的道理并不难懂,这对铁路部门来说,算得上是一笔巨大的“既得利益”,现在要他们还利于民,怎么都有点让人担心。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火车票“新价”的计算方式到现在还藏着掖着——没有公开,又何来公平?

据说,“目前铁路客运部门正在进行紧张的调价工作”。这个价格上的减法,运算起来也不至于多复杂,何以调整了一个多月还那么“紧张”?公众担心的是:调价之后,再公布调整细则;或干脆是调价前一天,发布一个广而告之了事。那么,这样的“调价”自然是运营方的自说自话,广大乘客只有被动接受的份——到时候,纷争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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