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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性病禁从教” 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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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性病禁从教” 是歧视?

 

今日人物:性病患者

上榜理由:广东教育厅禁止他们当老师引争议

N李清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删除了对残疾人的一些限制,但继续保留患性病禁止从教的条款。北京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认为这违反就业促进法。(1月7日《南方都市报》)

过去,我们在升学、就业方面,有许多不合理规定,现在限制性条款越来越少,无疑反映了社会的进步。然而,性病患者不该被歧视,并不意味着所有工作岗位就该无条件对他们放开,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应该理性审视。

陆军说,性病承载道德评价落后于时代,而且性病不会通过教学传播。但卫生知识也提醒我们,性病可以通过血液、体液等多种渠道传染。为广大学生的健康着想,“患性病禁从教”的规定无疑有其必要性,这不是歧视谁的问题,而是一个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问题。另外,患性病者也确实并不等于有道德问题,但毋庸讳言,有的性病会有面部、手部感染、溃烂等症状。有这样状况的教师给学生上课,难道不会影响教师形象以及学生的心理健康?

陆军还说,有的性病比如淋病较容易治疗。可这些患者难道不能先去治病,等痊愈了再去申请教师资格吗?这些人哪怕再热爱教育事业,也不能带病走上讲台吧。

法律规定应该人性化,保障所有公民的平等就业权,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与其同时,也要让公众权益得到最好的呵护和保障,这也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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