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青岛早报
本报讯 “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毒性,1岁内禁服,6岁内慎服。但是为什么媒体还在播出它们的广告,药店也可以无阻碍购买?”网友“那时花开的秋天1986”发微博称,并@了宋丹丹等名人。
昨天,记者到青岛药店调查发现,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确实可以很轻松地买到,说明书注意事项中标有“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说明。但是去年5月份新修订的儿童用药说明书中则明确注明:“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药店售药不问小孩年龄
昨天,记者来到青岛中山路的一家药店,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摆在了柜台显眼的位置。记者花了30.6元买到优卡丹和优贝兹两个牌子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药店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孩子年龄和病情就将药交到记者手里。两种产品用法用量的标注也是完全相同:“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2-5岁,一次1袋;5-12岁,一次1-2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在注意事项一栏里标有“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说明。
去年已明文禁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16日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已对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儿童用药说明书内容做了修改: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于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医生不建议小孩服用该类药物
对于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青岛海慈医院儿科冯金环主任,据她介绍,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主要是含有西药成分,长期大剂量服用有杀死白细胞、造成胃肠损伤甚至是消化道出血的副作用,所以不建议小孩服用该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