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省物价局决定自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调整方案是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的基础上,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时增补878个品规,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品规数合计共2059个,平均降幅12.79%。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