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昨日,北京朝阳区法院正式对一起非法拘禁赴京上访人员案作出一审判决,王高伟等10人因非法拘禁罪获刑2年至6个月不等,其中3名未成年被告适用缓刑。
检方指控,王高伟于2012年2月出资承租了北京朝阳区王四营乡的两个院落,付朝新(另案处理)雇了被告人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等9人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同年4月28日0时许,被告人王高伟、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将河南籍上访人员宋某、金某等4人强行开车拉至承租的院落,非法拘禁至4月29日夜间,并将上述人员送回河南,4人到河南后又返回北京,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于同年5月2日将被告人抓获,并同时将已被非法拘禁2天至6天不等的河南籍上访人员王某等人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10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高伟有期徒刑2年,王晓隆、赵俊杰有期徒刑1年4个月,王壮壮、王世磊有期徒刑1年2个月,王二飞、卢冬冬有期徒刑1年;犯罪时未成年的3名被告人,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另外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均被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