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小华 付严
本报讯 价格牌和点菜单上的价格不同,消费者依菜单点菜,老板在没有询问的情况下,擅自按价格牌算账,一碗菜从18元变成了25元。面对投诉,商家态度蛮横,坚称有公示价格。
昨日中午,陈小姐看望完病人后,到福州总医院对面的李宏鸣沙县小吃店吃饭。店员送上菜单,她点了一些面、瓦罐汤和菜,看着价格粗粗一算,在40元左右。没想到结账时,店方索要60多元,陈小姐拿来收费单,一看傻了眼,菜单上标价18元的青椒炒鱿鱼变成了25元。这时店老板指着店内一处价格牌,她这才发现,牌上写着18元和25元两个价格,而老板没有询问她就擅自给她上了25元的,另外,一些菜又按分量不同和煮法不同都有所上浮。
僵持之下,陈小姐反映到了鼓楼区12315,工作人员最终认定该店菜单确实与价格牌标价不一,顾客点菜时也未告知,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老板仍然态度强硬,对前来调解的工商人员也不理睬。最终在众人的劝说下,老板退还了多收的7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