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出现了一组名为“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与女法官、女律师淫乱”的“不雅床照”。深圳市中院25日告诉记者,这组照片系“移花接木”。
近日,微博上出现的“不雅床照”中,第一幅照片是正在淫乱的一男二女;第二幅是一位中年男子在公开场合的照片。图片说明称,裴洪泉曾与多名女法官、女律师进行“权色交易”。
广东江门市中院曾于2008年1月4日对裴洪泉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