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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 实行“梯度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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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3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建议:
城乡一体 实行“梯度医保”

 

本报讯 目前,我国实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简称“新农合”)等三种医保制度。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认为,三元制设计缺乏公平性、选择性,也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等现象,建议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行“梯度医保”。

三种保险存在重复投入

林绍彬表示,三种保险制度都强调“保基本”,而医保目录却有差别,有高有低。由于三种医保规则不同,无法衔接,导致变更保险险种时出现待遇落差。三种医保还存在职能重叠交叉、投入重复浪费的现象。

林绍彬说,部门内部层层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每个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院)内部也分别设置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窗口,负责各自的报销和结算工作,存在部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重复浪费,特别是机构重叠造成了人力资源、办公场地、信息系统的重复投入和浪费。

此外,由于参保管理和信息系统不统一,造成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存在重复参保的现象。不仅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负担,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应建城乡一体化基本医保体系

林绍彬建议,尽快出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法》或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应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整合,按参保对象的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实行“梯度医保”。

林绍彬表示,只有在城乡居民一体化医保制度的框架下,整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的经办机构,三者合一,才能做到人才、资源、信息、资金共享,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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