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福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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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二环内限摩限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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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二环内限摩限超电
具体日期未定,车辆闯禁行,摩托车记3分罚款150元,非机动车最高罚款50元
 

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榕警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交巡警支队获悉,从4月起,福州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及其以内所有道路,将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据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介绍,限行政策将从下个月开始执行,但具体日期未定。届时警方将加强沿线及重点区域路面的警务部署,严查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福州电动自行车共注册登记54.8万多辆。

福州市“限摩限超”始于2010年8月15日,截至目前,福州市内共有30条道路和7座大桥实行限摩限超电措施。

此次第三阶段限行政策启动后,二环路(含主、辅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所有路口,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但是所有的限行区域,允许注册登记的达标电动车通行。对闯禁行的车辆(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除外),按照现行法规,摩托车将被记3分罚款150元,非机动车则可以最高罚款50元。

据了解,新限行措施启动后,警方将加强二环路沿线及市区重点区域路面的警务部署,加大警力、协管的投入,严查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时,还将组织志愿者上路,到各路口开展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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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园林局:车乱停绿地将被拖走

N本报记者 王林成 实习生 陈澍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获悉,从今日起,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与市交巡警支队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机动车侵占绿地停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内一经发现机动车辆违法停放行为,联合执法部门将根据机动车辆违法停放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100~500元处罚。如果车主不在、无法立即劝离和处罚的,执法部门还将采取拖车的措施将违法车辆拖离现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保护与机动车停放管理,彻底根治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日益严重问题。”市园林执法支队负责人说。市民可积极向市园林执法支队或市交巡警支队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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