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卞丹郦
本报讯 在闽侯打工的一长汀籍女子因屡次流产难以怀孕,为了留住丈夫的心,就指使他人上街抢别人的婴儿。受命动手抢婴儿的,竟是该女子的情人(详见本报2012年9月25日、9月29日)。近日,连江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这名女主谋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而她那个动手抢婴儿的情人及其朋友获刑两年。
连江法院认为,胡某、江某、陈某以收养为目的,采用偷抱的手段,使一名幼儿脱离监护人,构成拐骗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