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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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的到上街被加收20元

 

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前日,厦门市民刘军(化名)来到福州,在火车站乘坐了车牌号为闽AT8386的出租车前往上街,在打表的基础上,被多收了20元“空程费”。昨日,记者联系上该车所属的华榕出租车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的哥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已经将多收的钱双倍退还。

前日晚上6点10分左右,刘军坐动车从厦门抵达福州火车站,随后坐上了车牌号为闽AT8386的出租车。上车后,刘军告诉的哥前往上街永辉超市,的哥一边开车一边说,要在打表的基础上多收20元钱,因为这段路回程基本没有客人。刘军说,这是他第一次来福州,准备在福州找工作,先到上街投奔一个朋友,以为福州的士都要加收“空程费”,于是下车时,除了车费,还多掏了20元共74元给的哥。刘军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朋友小林,听到小林说这并不符合规定之后,才知道自己被“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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