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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明将推行 医院院长年薪制

 

N通讯员 李贵龙 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为节约医院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日,三明市卫生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通知》,将在三明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

据介绍,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年度绩效薪组成,按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财政支付,院长不享受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职务津贴、兼职薪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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