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到大会规定的截止时间,代表们共提出议案401件,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7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394件。
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三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议案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案,占议案总数的98%;二是议案内容涉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方面;三是议案文本比较规范,大都案由鲜明、案据充分、方案具体,一些法律案还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