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钟兰 陈燕燕 关铭荣
1楼、2楼、3楼……终于爬到10楼。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的老王,他爬楼梯可不是为了锻炼,是因为电梯出故障了,11日,小区物业卸走了电梯的变频器。为何?13日下午,主持人来到该小区。
在小区42号楼3号电梯口贴着一张“物价销售报价单”,上面显示电梯公司检查电梯后,建议更换变频器、编码器等设备,总价为2万多元,日期为2012年12月6日。
老王说,去年11月,电梯曾坏了20多天,直到去年12月上旬才恢复正常,随后,物业便贴出这张报价单,大伙也不知何意。上周,物业再次贴出公告,大意是:电梯的维修费要动用公维修金,需3号电梯的使用业主签字同意,否则,11日电梯将再次停运。老王挺纳闷,小区的物业费实行“包干制”,一切事务均由物业负责,电梯坏了当然要由物业来修。
对此,物业处何主任说,去年,电梯罢工后,发现是变频器故障,已过维保期,寄回厂家,被告知已无法维修,只能更换,需2万多元,因费用过大,需启动公共维修基金,办理相关手续至少要一两个月,当时临近春节,为了业主方便,他们跟厂家协商,借了一个变频器,期限为三个月,其间他们会将费用补上。可春节过后,他们拿着申请表挨家上门,请3号梯的20户业主签字,却遭到十多位业主的拒签,理由与王先生一样。公维修金无法启动,三个月期限也到了,11日,他们只好将变频器拆下还给厂家。何主任表示,小区的物业费虽然实行“包干制”,但并不包括电梯等大型公共设备的维修,业主误解了。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佘雷说,物业费实行“包干制”的小区,物业应维护小区公用设备的正常运行、绿化养护、治安卫生等,但原则上,像电梯等这类重大公用设备的维修不在其中,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维修费需要由业主承担或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如今,老王等几位业主希望物业能提供详细的维修清单、变频器损坏的原因及相关证明,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同意启动维修基金。物业处也表示将尽力协调,尽快让电梯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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