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徐丰 通讯员 王小华
本报讯 根据近期消费者反映的定量团购餐后店家不让打包的问题,福州市鼓楼工商局昨日明确表示,定量团购餐后不让打包是霸王条款。昨日,福州鼓楼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于营销成本考虑,规定“定量团购餐仅供堂食而不外送”尚属情有可原,但如硬性规定“餐后不允许打包带走”,则过于霸道,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介绍,定量团购餐,即由商家事先定制好菜式以供消费者选用的团购套餐。它与自助式团购餐的区别在于:事先对提供的食品定量配额,而不像自助餐那样由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物,多食多取,少食少取。
近期,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通过“本地宝”团购导航网站,选取了福州地区排名靠前的48家提供“定量团购餐”的餐饮单位进行网上巡查,其中:在网页上明文表示团购活动中不提供任何餐前外带与餐后打包的单位有9家;规定不提供餐前外带,用餐后可打包的单位有6家;明确免费为顾客提供打包服务的单位有4家;其他未作明确约定。
同时,鼓楼工商局还在美团网,对64家福州地区排名靠前的提供“定量团购餐”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时发现,表示团购活动不提供任何餐前外带与餐后打包的单位有26家;规定不提供餐前外带,用餐后可打包的单位有25家;明确免费为顾客提供打包服务的单位有3家;其他未作明确约定。
据鼓楼一餐饮店负责人介绍:部分商家之所以规定“定量团购餐不提供打包服务”,原因在于“团购”促销旨在吸引人气,因此需要尽可能延长消费者的进餐时间,从而给外界营造一种餐厅生意“火爆”表象,并利用公众的“从众心理”吸引其他消费者前来用餐。
据介绍,鼓楼工商局近期将指导商家先行纠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