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环保局4月1日起将下放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权限至各县(区)环保局。
福州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环保局要做好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严禁违规审批;要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环境监管,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等对周边环境与居民生活的影响;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将建筑工地排污费全部纳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做到工地排污费及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