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2010年至今,该局共为全市500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639万元。
记者获悉,目前,经福建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审核确认符合保障条件的莆田市孤儿共有500名。其中,机构供养孤儿244名,社会散居孤儿256名。社会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将领到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保障金,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生活保障金将不低于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