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本报讯 福州仓山区吴凤村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几间破砖瓦房成废旧塑料作坊。这些作坊的污水直排保护区,且距离福州义序水厂的取水口只有800米。(详见本报2013年4月9日A7版)
昨天上午,福州市环保局和仓山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作坊所在地,发现大门紧闭,作坊已经自行停工。随后,环保执法人员辗转联系上了作坊的老板,责令停工,要求其在两天内,将作坊的机器、原料等搬离水源保护区。
执法人员表示,该作坊属于三无作坊,没有经过环评。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因此该作坊必须搬离。不过执法人员在现场并未发现作坊排污,因此没有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坦言,这个作坊是由村民原有房屋改建而成的,隐蔽性较强,增加了查处的难度。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个作坊,运转至少在两年以上。但村民碍于情面,觉得“都是邻居”,都没有公开提出异议。吴凤村村委会虽然知道塑料作坊的存在,却以“不知道作坊有没排污”为由,也没有向上级举报。
有环保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学习广州市的经验,出台政策,严防出租房屋成违法生产场地,如果企业污染水源地,房东也要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