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佘晓冬
本报讯 今年1月6日,黄某和妹夫等人在莆田市区南门路一家饭店内用餐,其间他们喝了很多啤酒,这时,黄某的妹夫因与他人发生了纠纷,到离饭店只有百来米远的凤凰山派出所协调解决。黄某顾不上自己已经喝多了,骑上摩托车,也一同到派出所一探究竟,结果,办案民警发现了面红耳赤的黄某正骑车进来,将其当场控制住。
经血液酒精检测,黄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09.97mg/100ml。而根据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就属醉酒驾车。酒醒后,黄某非常后悔,表示不该酒后驾车,可是为时已晚。
如今,后悔不已的黄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