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天下/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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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倡导给旅店小费 但给不给还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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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湾倡导给旅店小费 但给不给还是自愿

 

N本报驻台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今后您到台湾旅游,导游可能会不断提醒——别忘了给酒店服务生小费。当然,给与不给还是全凭自愿。本报驻台记者前日从台湾旅游部门获悉,最快三个月内,就将推动游客给小费的措施,但不会将它上升为一种强制性规定。

台旅游部门业务组杨组长还向记者表示,“我们希望借助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参团手册与网站,加强宣导,除了告知岛外旅客,岛内民众同样是宣导对象。”

台湾某旅行社董事长柯牧洲参与了部门组织的说明会。他向记者透露,建议给多少小费也是业者讨论最多的话题。他说,以国际给小费礼仪来看,一般是1~2美元,也就是30~60元新台币。不过,新台币纸币最小面值为100元,可能不少游客会觉得金额太大了。

杨组长向记者确认,旅游部门会把发行50元新台币纸币的建议转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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