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邓婧婷
本报讯 近日,三明沙县的谢先生通过某电视购物频道看到一则手机促销的广告,很心动,广告称一部最新款iphone5手机只要2400元。他通过电话与客服联系,很快便下了订单,并约定货到付款。
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后,谢先生未检查清楚手机,便将2400元交给了投递员。他打开包装却发现手机是高仿机。谢先生立即拨打经销商的电话,却发现对方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向12315求助。
沙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向寄货方所在地12315台举报了此事,并于第一时间与寄送该手机的“速丰”公司取得联系。经交涉,“速丰”公司同意为谢先生办理退货及退款手续。
不过,销售商收到退还的货品后,却以手机出现破损为由要扣除谢先生900元作为破损补偿费用。沙县12315台工作人员再次与“速丰”公司总部交涉。最终,“速丰”公司将手机购货款2400元尽数归还给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