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任云德
本报讯 日前,古田的林先生买了部新手机,随后手机充电时出现漏电现象。他当即找到商家理论,对方却总不肯换货。古田县工商局随后介入调解,并召集双方进行了现场测试,最终,林先生如愿更换了同款手机。
4月10日,林先生通过以旧换新买了部手机。可才过两天,手机充电时他就被电到了,原以为是充电器坏了,谁知连换了几个新的充电器,还是会漏电。他找商家,但对方找了无数理由就是不肯换货,林先生无奈向工商投诉。
工商叫商家带了两部和林先生同款型号的新手机及充电器过来现场实验,两部手机连上充电器后,用电笔检测均无异常。再用测试过的无异常充电器和林先生的手机连接一起,再用电笔测试,却发现连接处电压异常,确认是手机本身问题。商家这才无言以对,改口可能是内部零件接触故障。最终,林先生如愿更换了同款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