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社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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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换手表镜面 不给保修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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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换手表镜面 不给保修电池?

 

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3300元买的天梭手表,换个镜面竟要1104元,嫌太贵不换,不料厂家因此不给换仍在保修期内的电池。昨日,福州占小姐向本报968111反映,她在南街一百货商场的“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购买手表后,碰到了上述遭遇。

占小姐说,她的手表是2012年6月买的,戴了一个月后,手表镜面开裂,随后电池也坏了。因为工作忙,占小姐直到今年3月30日才把手表送到柜台维修。当时柜台工作人员告诉她,镜面开裂不在保修范围,电池还在两年的保修期内。占小姐便让对方先把手表送到上海厂家的维修站,看需要多少维修费。

昨日,占小姐接到了柜台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诉她更换镜面需要1104元。占小姐觉得镜面太贵,不想换,要求对方只更换电池。没想到,工作人员告知,如果不更换镜面,电池就不能保修。

昨日,记者采访了“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该店领班陈小姐解释,维修站不愿单换电池,是因为破损的镜面没有更换,会导致雾气、水滴等渗进手表,腐蚀机芯电池,这样更换电池也就没有意义了。

对此,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维修站的做法明显不符合三包法规定,电池属于保修范畴,维修站就应该负责维修。如果消费者愿意冒着电池被腐蚀的风险,不及时更换镜面,导致手表再次出现损坏,是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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