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福州市经委近日公布了福州市2013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据悉,共计173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量1194.8万吨标准煤,占规上企业消费量的90%,其中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4家。按照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即为重点用能单位。记者注意到,台江区(1家)、仓山区(2家)、永泰县(2家)、鼓楼区(3家)、晋安区(3家)“能耗大户”最少,能耗大户最集中的是长乐市(5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