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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离婚未成 反空降68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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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4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诉离婚未成 反空降68万债务
原是岳父请律师伪造欠条,两人均获刑
 

N本报记者 韩影 通讯员 仲法

本报讯 家住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黄先生三次起诉离婚,婚没离成,妻子却凭空多出近68万的债务。

当地检察院介入,真相浮出水面。原来,黄先生的岳父曾某民为不让女儿吃亏,请律师帮忙伪造欠条,生出68万元债务,以此让女儿在离婚时获得更多利益。前日,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曾某民和律师邓某江均犯伪造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和有期徒刑10个月。

2009年,黄先生向惠安法院递交一份起诉状,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与妻子曾某娥离婚,不过未被法院采纳。2010年7月20日,黄先生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次被判决不准予离婚。不久后,黄先生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这次,曾某娥的态度缓和下来,却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若离婚,得让黄先生共同承担近68万元的外债,包括拖欠父亲曾某民的379500元房租,及向伯父所在的惠安县银晖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银晖公司)所借的30万元。

为证明这两张欠条是“真的”,曾某娥的代理律师邓某江还向法庭提交证据——两份由惠安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分别于2010年6月4日和7月10日宣判。

债务来得莫名其妙,黄先生因此怀疑这是伪造的,目的就是让他出钱,离婚后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为此,黄先生向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随后,惠安警方介入调查,查清是邓某江作伪证。2009年8月,根据曾某民所请,邓某江写了两份欠条,分别为“欠曾某民租金人民币379500元”和“向银晖公司借款人民币30万元”,由曾某娥抄写并签名。2010年4月26日,曾某民和银晖公司分别以伪造的欠条,向惠安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曾某娥也提交两份答辩状,承认债务,得到法院判决。

去年4月和5月,邓某江和黄先生的岳父曾某民分别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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