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说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车停小区外不缴费就是违规?
小名大名不同 超市积分难兑换
万元消费记录被商家清零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4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万元消费记录被商家清零
工商部门:事先未提醒顾客,商家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荔 王龙俤 付严

本报讯 消费1万多元,得知商家有积分返还,兴冲冲要办理,却被告知记录竟已被商家清零,无法确认。昨日,福州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这个遭遇。

李女士是金山这家外贸店的老顾客,自从两年前办了会员卡,她就频繁地来这儿购物。日前,她又在店里看中了一双售价300元的鞋子,店员告诉她,店里开展“满2000返60”活动。李女士估算了一下,两年多共消费了1万多元,按照这个标准,她可以返还300元。

她提出返还要求,可店员却称,她会员卡里的消费记录已被清零了,无法查询。气愤的李女士投诉到仓山区工商局。

该外贸店负责人解释称,店里对消费记录设定了一个“保存期限”,到了规定时间,电脑就会自动对顾客的积分进行清零。本来会在清零期限内通知,因为丢失了李女士的通讯方式而未能通知。

仓山区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会员卡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留意会员卡的积分期限,同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而商家在未事先声明的情况下擅自取消积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李女士拨打968111报料,奖40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