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荔 王龙俤 付严
本报讯 消费1万多元,得知商家有积分返还,兴冲冲要办理,却被告知记录竟已被商家清零,无法确认。昨日,福州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这个遭遇。
李女士是金山这家外贸店的老顾客,自从两年前办了会员卡,她就频繁地来这儿购物。日前,她又在店里看中了一双售价300元的鞋子,店员告诉她,店里开展“满2000返60”活动。李女士估算了一下,两年多共消费了1万多元,按照这个标准,她可以返还300元。
她提出返还要求,可店员却称,她会员卡里的消费记录已被清零了,无法查询。气愤的李女士投诉到仓山区工商局。
该外贸店负责人解释称,店里对消费记录设定了一个“保存期限”,到了规定时间,电脑就会自动对顾客的积分进行清零。本来会在清零期限内通知,因为丢失了李女士的通讯方式而未能通知。
仓山区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会员卡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留意会员卡的积分期限,同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而商家在未事先声明的情况下擅自取消积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李女士拨打968111报料,奖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