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我租住的是自建民宅,连保安都没有,房东却要收什么群防群治管理费,直接从押金里扣走了。”在福州鼓楼区开元路租了一年半后,最近吕女士准备退房,可所谓的“群防群治管理费”和卫生费,却让她莫名其妙。
昨日,吕女士告诉记者,房东直接从她的房租押金里扣了500多元,“也没说清两样费用的具体依据和价格,只说是每个月各要十几元”。随后,记者联系了房东李先生,电话接通后,他以听不清为由,叫记者不要再联系,挂断了电话。
开元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陈女士告诉记者,没有物业和保安的社区收取群防群治服务费,用于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主要支付巡逻保安工资,“开元社区雇用了保安的小区,店面每月20元,住宅每月10元”。
“不过,吕女士租的是民居,没有雇保安,因此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陈女士建议,为防止房东巧立名目多收钱,租户入住前要向社区了解自己所需缴纳的物业费等费用。
福建万和律师事务所的洪序耿律师表示,如果群防费用的确不应收取,那么房东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合同侵权,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的部分,吕女士可让李先生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