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吴舟 李吓弟
本报讯 54岁的莆田男子陈某,仅为牟取20元左右的差价,大量购入假冒“耐克”运动鞋销售。经群众举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在陈某租赁的套房内查获还未来得及销售的假冒“耐克”运动鞋4812双。经鉴定,该批假冒运动鞋市场价值人民币1087138元。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获悉,陈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