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网吧改驾吧 学车族模拟驾驶
表兄弟互殴 之前竟互不相识
法院:索分手费属不当得利
柜台代销无证酒 被没收并罚款万元
小车突自燃 车上2人逃生
湄洲岛照张相 竟被索要百元
卖假“耐克”获刑 还受罚55万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假“耐克”获刑 还受罚55万

 

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吴舟 李吓弟

本报讯 54岁的莆田男子陈某,仅为牟取20元左右的差价,大量购入假冒“耐克”运动鞋销售。经群众举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在陈某租赁的套房内查获还未来得及销售的假冒“耐克”运动鞋4812双。经鉴定,该批假冒运动鞋市场价值人民币1087138元。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获悉,陈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