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 昨日,莆田市正式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低保标准将随着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变动而相应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随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提高而调整,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影响。
低保标准为最低月工资40%
新出台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等内容,以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宏观经济指标为基本测算依据,随着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变动而调整。
据介绍,莆田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按不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的40%来确定,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4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2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来确定,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
莆田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建立城乡低保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打破了对比估算的测算方式,实现低保五保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同步增长的目标。
五保提高100元补助分两个档次
近两年来,莆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不断提高,全市共有五保对象6784人。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70%测算,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将由现执行的390元/月·人,提高到490元/月·人,仙游县暂不调整。
因此,莆田市今年将增加五保供养金322.32万元,其中市本级共需负担61.01万元。该标准于今年初执行,各地实际供养标准可高于上述标准。
对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莆田各县区将分为两个档次进行补助。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湄洲岛为一档,市财政按20%给予补助;荔城区和北岸为二档,市财政按15%给予补助;仙游县单列计补,若省市两级对某一区、管委会的补助比例超过省对仙游县的补助比例,市财政按超过部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