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亚茹 毛朝青 通讯员 榕警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今日起,福州警方将在市区范围内,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下月起正式“亮剑”,对带头闯红灯的违法者“零容忍,必处罚”。
即日起,海都报将开设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曝光台”,市民可拨打968111,将用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给我们。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昨日,记者从交巡警支队获悉,今起至5月31日,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福州警方重点“监控对象”。
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表示,6月1日之前,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将“逢违必纠、教育为主”,原则上不做罚款处罚。6月1日至9月1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亮剑”处罚。9月11日至12月31日,福州警方将总结以上两个阶段整治效果,再确定整治方案。
另外,在车流、人流密集路段和机动车违法停车较集中的路口,警方将增设便道隔离护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减少行人随意横穿道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等问题。
带头闯红灯下月起必领罚单
福州警方介绍,6月1日至9月10日,将在福州主要路口,增加警力和交通协管员,每天固定时段(周一至周五7:30—18:00;周六、周日8:00—19:00)对路面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巡警支队负责人明确表示,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将利用执法装备对违法行为进行取证。针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对交通的影响程度,警方将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处罚、扣车拘留等不同执法标准。
非机动车拒绝处罚的,一律予以扣留车辆;对不服从管理的一律核实身份,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构成妨碍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另外,带头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车主要注意了,警方透露,对带头违法者,将“零容忍,必处罚”。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
闯红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警告或罚款10元。
横穿马路: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1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警告或罚款10元。
拦车叫卖/散发物品:行人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警告或罚款10元。
非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
闯禁行:非机动车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通行的,罚款50元。
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警告或罚款20元。
违规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警告或罚款20元。
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警告或罚款20元。
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警告或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