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严远亨 黄秀凤
本报讯 泰宁的小青(化名)接到朋友海强(化名)电话,邀请她成为某珠宝公司福建代理商。之后,“公司人事部”以办“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为由,先后让她汇去38700元。小青汇完钱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这才知道被骗了。
2011年年初,小青在北京认识了自称在北京一家珠宝公司任职的海强。今年3月初,她接到海强的电话,说公司有意在各省发展一位珠宝代理商,待遇丰厚,问小青有没有意愿。经过考虑,小青决定做代理商。
4月24日,小青接到“公司人事部”的电话通知,称根据北京市珠宝销售行业协会的规定,凡要成为北京的珠宝公司的销售代理商,都必须缴纳10000元人民币用以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小青马上就汇了10000元过去。之后,她又接到“公司人事部”的电话,说是北京市办理该证的收费标准变动,要求再交钱。前后几次,她共汇去38700元。
汇完钱,小青左等右等,一直没有接到对方电话,她便主动拨打“公司人事部”电话询问,不料对方的电话关机。小青拨打海强的电话,同样也关机,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目前,泰宁警方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