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关铭荣
一批已经多年没人处理的破旧自行车,安静地“躺在”福州晋安区秀山路源达小区7号楼下的架空层里,7号楼的业主说,这些自行车既不美观,还成为臭虫的窝,希望能早日清理。但自行车的主人说,自己的东西,别人不能随便乱动。
昨日下午,主持人在小区7号楼下,发现架空层一角堆放着数十辆已经落满灰尘的破旧自行车,占去了十几平方米的地盘。据住在7号楼的林先生说,这些破旧自行车至少堆放了5年,一直没见人来处理过。“杂乱无章,而且里面有很多蟑螂、臭虫。”林先生说,物业就应该果断一些,把没人要的自行车处理掉。
不过,主持人发现,这些自行车都有主人。其中一辆自行车的主人赵先生表示,之前自行车坏了,修理不划算,就随手停在自家楼下,后来被物业统一收集停放在现在的位置。在他看来,自行车是自己的财产,物业无权处置。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多次接到7号楼业主的投诉,希望对这些自行车进行处理。物业和小区业主代表沟通后,准备采取一项措施,就是出一个公告,限定自行车主人在10天内先行对自行车进行处理,过了期限,就由物业当作无主货品进行处置。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破旧自行车的主人,占用架空层公共用地,侵害了别的业主的利益。虽然物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采取这样的处理措施,有侵害他人财产的嫌疑。“如果要避免被业主投诉,物业最好请社区居委会介入,由后者全程监督破旧自行车的处理,如果是当废品出售,所得资金也必须归全体业主所有。”卓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