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蔡琼华
本报讯 大半夜的,谁也没去碰触,电视屏幕却突然开始闪动,还有说话的声音。这是近日发生在莆田市城厢区林先生家的“灵异”事件,因为这件事,他5岁的儿子还被吓得差点出了毛病。后经了解,原来是电视机的质量存在问题。工商人员说,虽然7天免费退换货时间已过,但据“三包”规定,销售商仍须担责。
参与促销活动买回“灵异”电视
林先生告诉记者,五一期间,他听说胜利路中段一家电器店正在做节日促销活动,正好家里的电视机也旧了,于是便决定到这家电器店选购一款电视机。在该店导购小姐的引导下,林先生花了4000元钱,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
第二天,电器店将电视送到林先生家,并免费安装。可就在电视安装好的两天后的深夜,睡梦中的林先生被一阵说话声惊醒,他在房子里四处查看了一番,才发现原来是电视机开着。
“我记得睡前明明关了电视的。”林先生当时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并没放在心上,以为是自己按了什么定时装置。可过了几天,林先生一家人正在午睡,电视机却又突然自动开机,当时电视中正在播放一部枪战片,被惊醒的5岁儿子,听到枪炮声,被吓得大哭起来,此后的几天,他儿子一看到电视就会大哭。
店家上门维修还要收各种费用
电视机多次无故自动开机,终于让林先生怀疑起电视机的质量。上周二,他找到电器店,要求商家派人上门检查一下电视。可电器店却要求林先生支付“上门费”和“维修费”。经林先生多次交涉,电器店才派人上门为林先生的电视更换了两次零件。可修理后的电视仍然会自动开机,这下彻底惹怒了林先生,他向电器店提出退货要求,电器店却以过了7天退货时间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
无奈之下,林先生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认为尽管7天免费退换货时间已过,但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电视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根据三包规定,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销售者应该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经过调解,商家终于同意为林先生的“灵异”电视机免费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