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民生/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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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5年后 业委会说累了
有人“偷”水 为何全小区公摊
小区业主集体过生日
同一小区卫生费交得不一样?
停车难物业“挤”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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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人“偷”水 为何全小区公摊
物业解释:业主以滴水的形式“偷”,很难取证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林丹

小区每个月的公摊用水竟达到两三百吨!近日,福州六一北路晋安花园小区的苏先生对主持人说,他觉得不可思议。小区内需要用到公摊水的地方并不多,每个月两三百吨的公摊用水,又是从哪里来的?

原来,据该小区的物业调查后发现,小区内,有人把家里的水龙头开到最小,以滴水的形式“偷”水。虽然家中的水表不会走了,可“偷”水的户数多了,总表仍会走动,时间久了,总表和各分表之间的差距就越来越大,这些差距,就是需要业主承担的公摊水费。听完物业的解释,苏先生觉得这样的处理办法不公平。在他看来,虽然每月几元钱的公摊水费不多,但偷水的用户太可恶,为这样的邻居买单,实在不情愿。

但该小区物业人员说,他们也有难处,因为每次上门时,人家在开门前就把水龙头彻底拧紧,“这样一来,物业很难取证,我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只能公摊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业或业主,如果要追究“偷”水业主的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由物业和业主主动去获得证据。只要没有证据能表明小区的公摊水费是由“偷”水业主导致的,那么只能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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