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林丹
小区每个月的公摊用水竟达到两三百吨!近日,福州六一北路晋安花园小区的苏先生对主持人说,他觉得不可思议。小区内需要用到公摊水的地方并不多,每个月两三百吨的公摊用水,又是从哪里来的?
原来,据该小区的物业调查后发现,小区内,有人把家里的水龙头开到最小,以滴水的形式“偷”水。虽然家中的水表不会走了,可“偷”水的户数多了,总表仍会走动,时间久了,总表和各分表之间的差距就越来越大,这些差距,就是需要业主承担的公摊水费。听完物业的解释,苏先生觉得这样的处理办法不公平。在他看来,虽然每月几元钱的公摊水费不多,但偷水的用户太可恶,为这样的邻居买单,实在不情愿。
但该小区物业人员说,他们也有难处,因为每次上门时,人家在开门前就把水龙头彻底拧紧,“这样一来,物业很难取证,我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只能公摊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业或业主,如果要追究“偷”水业主的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由物业和业主主动去获得证据。只要没有证据能表明小区的公摊水费是由“偷”水业主导致的,那么只能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