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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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少女产子 孩子“他爸”涉嫌强奸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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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满14周岁少女产子 孩子“他爸”涉嫌强奸获刑

 

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林燕梅 朱程程 朱莉 戴晓东

本报讯 未满14周岁的年纪,本应在课堂上学习,可莆田仙游的小红却遭遇了不幸和坎坷。这个外表看起来像已成年的女孩,早早地离开了校园,和年长自己许多的男友同居,还生下了孩子。昨日,记者获悉,小红的男友谭某因与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

2011年夏天,小红经朋友介绍认识了30多岁的谭某。谭某身患残疾,本身离异,还有两个女儿,但他却很懂得照顾小红,两人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不久以后,他们就在仙游一家旅馆发生了性关系。

等小红父母注意到未成年的女儿正与一名离异的残疾人谈恋爱,他们大惊失色,对小红进行劝说。但小红已听不进劝告,后来,她干脆离家出走,开始与谭某同居。为了躲避小红父母,谭某还带着小红换了工作,甚至还把小红安置在外地的亲戚家。

此后,小红发现自己怀孕了。随着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小红心里越发害怕。今年1月份,她终于挺着大肚子回到了阔别许久的家。然而,面对这样的事实,小红的父母难以接受,他们果断地报警,随后警方抓获了谭某。

今年2月,小红顺利产下一个男婴,但新生命的到来并没有给小红一家带来喜悦,反而是更多的忧心。孩子的爸爸谭某,在与小红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前,已经明确知道小红当时还未满14周岁,却仍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今年5月份,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并做出判决。而新生的小男婴,交由小红以及小红的家人一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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