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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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湾学生在我省就业 与陆生享有同等待遇

 

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台湾学生在我省就业,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大陆毕业生同等的待遇。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将做好台湾学生就业工作视同解决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根据通知,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省内的国有企业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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