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付严
本报讯 “不能因为是小孩子来买东西,就啥贵推荐啥吧?”5月27日,福州魏女士年仅13岁的儿子在马尾步行街的电脑店买了一套300元的电脑键盘和鼠标,是店里最贵的产品。魏女士觉得,孩子还这么小,分辨能力不强,要求店家退款。商家认为,质量好价格自然就高,孩子拿钱他没理由不卖。
随后,马尾区工商局介入调解,认为商家不得诱使未成年人购买价高、质次的商品,更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销售利润,向未成年人出售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大额商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电脑键盘包装已经破损,商家退款280元给魏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