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林飞
本报讯 持A2证开摩托车,因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货车司机辛苦培训来的A类牵引车驾驶证,被降为B类证。
昨日8时20分许,福州盖山派出所民警在仓山南二环路口巡查时,拦下一部从鼓山大桥方向驶来的
摩托车。驾驶员姓陈,只有A2型驾驶证,虽然A类驾驶证是牵引车驾驶证,但仅持A2证并不能开摩托车。民警告知陈某,汽车与摩托车的驾驶证是完全不能兼容的,也就是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不得驾驶摩托车。
最后,因准驾不符,陈某驾驶证被一次记满12分并降级为B证,同时个人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