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盛阳 付严
本报讯 陪同孩子过儿童节,却因为颜料滴进小孩的眼睛,商家赔偿态度还不诚恳,让吴女士一家顿觉不开心。6月1日上午,吴女士带小孩到福州台江区工业路某商场一儿童乐园游玩。正当小孩在亲子绘画项目玩得起劲时,一店员端着颜料不小心碰到吴女士,整瓶颜料倒到吴女士身上,颜料还溅进了小孩眼睛内。孩子感到难受顿时哭成泪人,吴女士当即要求商家陪他们到医院检查,但商家称没空,且态度强硬。无奈吴女士当场拨打12315投诉。商家见状,随即同意陪他们去医院,医生说小孩无大碍,不过眼睛有点发炎,开了七天的药。
在工商人员组织的现场调解中,吴女士提出赔偿要求,被商家一口拒绝。工商人员指出,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商家应当承担责任。经调解,商家除承担之前的检查、医药费外,另外补偿吴女士600元,双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