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民生/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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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依伯牵头自治小区半年变样
过道明火做饭 邻居有意见
共种一片菜地 增进邻里情
小区内丢电动车 物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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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过道明火做饭 邻居有意见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关铭荣 实习生 潘悟

伴随一阵阵锅铲接触声,昨日上午11时许,福州鼓楼区福飞南路沁芳园小区1号楼的过道,瞬间被油烟笼罩。只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挥铲炒菜,边上冒起火苗。住在这栋楼的居民说,过道边上就是杂物间,本不可住人,现在不仅住人了,还明火做饭,相当危险。

陈先生是1号楼的住户,他说自己上个月住进来时就发现这个问题,每次去杂物间拿电动车,都能闻到刺鼻的油烟味。与油烟相比,陈先生更担心的是,使用罐装煤气明火做饭,后果不堪设想。

在过道烧菜的李大姐说,因为租不起套间,她从2007年开始就住在杂物间。她说,自己不用电做饭,主要是因为电器功率太大,杂物间里的电线会烧毁。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也多次相劝,让李大姐搬走,但考虑到对方家境不好,“实在是不忍心再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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