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装上警灯 货车成交通施救车
偷窃电动车当场被抓获
的士司机起贪念 窃取乘客手机
加油站油罐进水 多车加油后趴窝
销售假冒名鞋被重罚40万元
车行用POS机套现近千万元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销售假冒名鞋被重罚40万元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林伟

本报讯 因销售假冒“NIKE”、“JORDAN”等著名品牌运动鞋,现年44岁的建瓯男子郑培木被告上了法庭。日前,莆田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郑培木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培木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运动鞋),货值55.62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郑培木在着手实行犯罪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侵权产品尚未销售,即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