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亚茹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一起小追尾,因事故车赖在路上不撤离,道路被堵。这种只为方便自己,却占用公共资源、浪费别人时间的行为成广大司机“吐槽”对象。警方也表示,按相关规定,小事故不撤,可扣车。
即日起,本报开设“小事故赖路”曝光台。如果您在街头看到车子出了小事故,却不肯撤离的情况,可将现场事故场景拍下,然后拨打968111告诉我们,本报将对其进行曝光。一经见报,本报将奖励拍摄者300元。
怕担主责 车主硬是不挪
昨天下午2时40分,记者驱车行至福州乌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附近,车流开始出现明显积压的情况。
记者下车发现,就在乌山西路公交站旁边,一辆私家车(闽APF222)与一辆的士(闽AT5550)相撞,双方因谁是主责的问题没有谈拢,都直接将车停在路上,等待民警来事故现场划分责任。
的士司机刘师傅说,他在正常行驶时,右侧这辆车突然变道加速,他的车右前方被刮了几道痕。
“本来我也打算把车先开到旁边,但他就是不认账,偏要等警察来了才挪车。”刘师傅也无奈,因为自己的手机没有拍照功能,“到时候我没责变主责,咋办?”
由于两辆事故车占了一个半车道,加上事故现场紧邻公交站,公交车进站后,只剩下一个车道供车流穿行。15分钟后,此路段开始小堵。大约又过了10分钟,两位司机终于达成了一致,将车挪到路边。
小事故不撤离 新手居多
记者调查发现,小事故不撤离的,多是上路不久的新手。新手上路,处理事故时经验不足,非得等到保险公司或者警方赶来才安心。
按照相关规定,理应撤离而未撤离的驾驶员,将被处以轻则200元,重则当场扣车的处罚。但记者了解到,现实中,因事故车没挪收到罚单的驾驶员少之又少。
“本来就摊上事故了,再对其进行处罚,一些车主闹脾气,交通反而更堵。”鼓楼交巡警大队一位民警坦言,多数情况下,警方到达事故现场时,路面还没有造成严重拥堵的情况,所以一般不会开出“不撤离”罚单。但对于拒不撤离现场的,警方会予以强制撤离。
扣罚不撤离车辆 有法可依
2009年,福建省公安厅和省保监局联合发布《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其中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损失在万元以下的小事故,司机在自行拍照取证后,就要迅速撤离现场,否则,轻则罚款200元,重则扣车。
遇到小事故不撤离的司机,交警可根据此规定处理。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辆发生小刮擦、小追尾事故后,应按照“快撤快赔”模式进行操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在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
警方提醒,拍照时除了事故车辆前后方位各拍一张全貌外,对车辆破损处、事故路段的标线也应拍照。并且,事故发生后,最好第一时间报警,将现场情况反映给警方后,再进行“快撤快赔”。
□快刀短评
对“赖路”车主 零容忍
这大概是都市车主最“吐槽”的一刻:在车龙中堵得骂娘,仅仅因为前方一起小刮擦。事故双方患得患失,却拖着无数人陪他们耗着。
法规早已白纸黑字,拒不撤离,造成拥堵,轻则罚款,重则扣车。问题是,真正被处罚的又有几个?执法部门有苦衷,事故车主有苦衷,但是谁考虑过无辜被堵的市民的感受?
只要有心,办法总比困难多。药方无他,零容忍!
治理醉驾就是个成功的例子。醉驾必罚,甚至可拘役半年。重典之下,顽疾马上好转,老百姓也拍手称赞。治理“小事故赖路”也应如此,期待部门能从严从重查处。
批评十句,不如一张罚单。法规是现成的。只要动真格,实实在在地扣他几辆车,自然有人怕。面对“赖路”顽疾,是该用重典的时候了! (萧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