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讯 瓶盖上写着“再来一瓶”,也未超过兑奖日期,可拿到门市店换领时,店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知情人士披露这是商家将兑奖产品占为销售产品的做法。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投诉。
前几日晚上10点多,许先生喝了一罐红牛,发现瓶盖上写着“奖励一瓶”,日期是7月31日前。许先生拿着瓶盖到梅园路上的易太便利店兑换,一名女店员告诉许先生,店长交待10点过后就不可再兑换奖品,许先生只好离开。“第二天再去,还是被拒绝了,理由是没有多余的产品可以兑换。”许先生说,为了一瓶饮料没必要来回奔波,就没再去了。
记者随后在荔城大道上的一家超市内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都表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但在遭到店员拒绝时,一方面认为店员给出的理由是真实的,另一方面认为没必要为了一瓶饮料多费口舌,往往不了了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店主向记者介绍到,店员的种种拒绝理由都是推辞之言,除非消费者拿过去的瓶盖真的超过兑换日期。很多市民听到这些理由后,都会当真,放弃兑换,商家就会将奖励商品占为己有。
记者随后采访了莆田易太便利连锁公司的黄先生,黄先生告诉记者,兑换活动是厂家举办的,销售的门市店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兑换饮料,除非兑换活动结束或者瓶盖过期。黄先生表示,许先生遭遇的理由不合理,将查询门店当天的值班人员,进行处罚。“易太为24小时营业,店员不能以时间为借口拒绝,市民可向公司投诉。”黄先生说。
莆田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接到类似的市民投诉。市民若遇到此类情况,再确保兑奖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可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