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沈荔娟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了解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谢某,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2.2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今年47岁的谢某,在2006年至2012年担任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其中收受检验试剂供应商罗某31.5万元、任某12.7万元,医疗器械供应商朱某6万元、罗某2万元,总计人民币52.2万元。2012年12月,检察机关对谢某受贿案提起公诉。鉴于谢某具有立功情节,近日,法院一审判处谢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