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实习生 童淳强 通讯员 林毅
本报讯 昨日凌晨4时许,福州三叉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则徐大道上有一辆黑色小车被盗。报警人姓陈,就是小车司机。
小陈说,6月30日上午,他与朋友从福鼎开车到福州游玩,因暂住宾馆内无处停车,又怕大太阳将车晒坏,他就将车停放在宾馆外人行道的树荫下。因朋友家就在附近,故在此期间,小陈仅短时间使用过车辆,后又将车停回原处。7月4日凌晨4时许,小陈喝酒归来,发现爱车不见了,霎时酒意全消,吓出一身冷汗,急忙报了警。
因该车存在长时间违停现象,民警第一反应是车辆被交警大队拖走了,而不是被盗。随后,警察载着小陈直奔公安机关指定的暂扣车辆停车场。果不其然,小陈的爱车就停在停车场入口处。昨日上午,民警询问了负责拖车的交巡大队民警,才知道小陈的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已有三天,因阻碍市民正常通行而被拖走。
警方提醒:近期警方将加大对违法停车现象的查纠力度,请市民尽量将车停到正规停车场内或路边划有停车线的车位上,切勿乱停堵塞他人通行。对情节恶劣的违停车辆,警方将予以拖离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