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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替别人生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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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什么?“我”替别人生了孩子?
三明尤溪女子,疑身份证被人冒用,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生娃”,如今想办准生证遇难题
 

N本报记者 张凯航 董加固 黄谨 见习记者 彭思思

本报讯 根本没去过泉州,却有“孩子”在泉州市区出生。这样的离奇事,发生在三明尤溪县坂面镇的卓先生和陈女士夫妇身上。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就诊记录显示,今年1月,一名临盆产妇使用陈女士的身份证入院,而本着“救人是第一关键”的他们,当时并没有查验该产妇的信息,该产妇生娃后很快就出院。陈女士称,她的确丢过身份证,怀疑被人冒用。

想办准生证被告知已生娃

卓先生夫妻俩都是85后,两人3年前结婚,2010年10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今年6月,夫妻俩商量后,准备再要个孩子,于是到尤溪县坂面镇计生办办准生证。

工作人员称,他们的准生证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泉州计生部门发来的通报显示,今年1月16日,陈女士已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名男婴。

陈女士很不解,自己未曾到过泉州市区,更别提泉州市妇幼保健院,至于生孩子,更是无稽之谈。

丢过身份证可能被人冒用

前日下午,卓先生夫妇来到东湖派出所报警,并来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医院调出那对产子夫妇的就诊记录和住院档案,发现产妇所留下的身份信息与陈女士一样,但丈夫名字、联系方式和现住址完全不同。档案上,产妇现住址是安溪县长坑乡下林村,丈夫名叫“陈海平”。

是不是身份被冒用?陈女士记得,去年7月她去福州旅游时,曾在福州晋安区王庄夜市丢过身份证,与医院提供的复印件很相像。

院方资料显示,使用陈女士身份证的产妇,是在1月16日凌晨2时送过来的,住院3天后,她便出院。医生说,当时产妇已将近临盆,“先救人,手续可以之后再补、再查验”。因此,医院并没有第一时间核对产妇信息。

目前,泉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昨日,安溪长坑警方传来消息,当地查不到“陈海平”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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